各本科生班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院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前提和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必发7790电子集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成立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
1.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大一)、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宿舍长组成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班主任助理(大一)担任副组长。班委成员、宿舍长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由其他班委成员及宿舍成员递补。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要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开展认定工作,负责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民主评议(确定其困难学生资格、困难等级、班内困难程度排序)。
请各班级于9月14日(周一)14:00前(此时间为2026级新生班委选拔完毕后确定的时间,其他年级可提前报送)将本班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送至lxystu@163.com,邮件及文件以“XX班认定评议小组”命名。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将在学院进行公布。
2、各年级成立“年级认定评议小组”
各年级成立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各班主任、班主任助理(一年级)、班级学生代表担任组员,负责对各班级上报的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讨论,确定其困难程度。
请各年级辅导员牵头,严格按照《必发7790电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附件2),组织落实本班级、年级认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认定等级及方式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学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学年进行申请,已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学生在本学年需要重新申请。
2.认定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3.认定方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组织开展认定工作,集中认定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即日起—9月20日)
学生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04智慧学工系统,然后在学生资助服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示: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务必在学工系统个人信息页面补充家庭成员信息并准确填写年收入。其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以pdf、JPG格式上传附件。
2.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排序(9月20日—9月22日)
(1)各年级辅导员审核所负责学生填报信息,发现问题的直接退回学生,由学生修改后重新提交,确保学生提交信息如实准确后,将各班申请情况反馈给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2)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认定标准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1),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年级认定小组。
四、各班上报评议认定材料
各班提交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XX班+困难认定汇总情况”于9月23日(周二)上午11:00前发送至lxystu@163.com,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9月23日(周二)上午11:00前交至必发7790电子集团415(东)或必发7790电子集团154(西)。
五、年级认定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初步确定各学生困难等级,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辅导员需在系统中录入年级认定结果和认定原因。
六、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确定学院认定结果和认定原因。
学院于9月29日前将年级认定结果、学院认定结果、认定原因录入到系统中。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认定工作过程中,所有参与认定的师生应注意学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评定时,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依据学生提交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定;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2.结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80元(较去年上涨30元)。
3.年级辅导员与班主任需对新生进行逐一面谈,做到面谈全覆盖,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进行困难认定时严禁给年级、班级划分比例名额,但对于年级或班级出现困难学生比例过大或过小的情况学院将认真核查评议。
4.已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学生在本学年需要重新申请,对于家庭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学生,原则上维持上学年认定结果。
5.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对于不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需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情况,鼓励其参加,确实自愿不参加的,学院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学院将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
7.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允许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隐私),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直接进入年级认定环节。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组织开展认定,集中认定结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
9.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院将持续关注学生家庭状况,并及时将变化情况备案。
10.学校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采用电话访问、约见访谈、家庭走访、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困难但未参加认定、不困难却认定的学生,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11.学生如有相关政策问题,可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737209
联系邮箱:ly2022128@cau.edu.cn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2:必发7790电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pdf
必发7790电子集团
2026年9月4日